重庆市第十八届中小学生
才艺大赛参赛流程及规则
补充说明
南岸区分赛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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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乐线下初赛流程及规则
参赛时间及地点
参赛时间
暂定10月28至29日
参赛地点
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晨峰路3号
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
参赛流程
1. 根据报名系统排期安排可查询详细比赛时间及场地,提前30分钟到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楼签到处进行签到,领取比赛号牌。
2. 签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1楼候场区候场。
3. 工作人员在候场处按照10人一组为学生分组,工作人员依据赛场内10人一组,2楼场外10人一组候场的原则,引领选手候场。
3.分组评比后将在一楼公告栏处依次公布成绩,查看成绩后请依序离开比赛场地。
4. 具体比赛排名结果将通过“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”公众号公示。
参赛规则及要求
表演歌曲一首。表演形式可以是独唱、重唱、小组合; 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,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,小学B组、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。表演时不使用扩音设备。
参赛选手可根据参赛节目的需要自行着装、化妆,须符合中小学生的着装要求。
选手凭参赛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时段的分组比赛。参赛时,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,须按本组最早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、验证身份。凡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(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)、未按时签到,及参赛选手与报名资料不符等情况,取消参赛资格。
需要伴奏音乐的参赛选手请准备音频质量较好的伴奏音乐于10月20日18:00前发送至邮箱3518530745@qq.com,伴奏文件名为组别+姓名+歌曲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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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上参赛规则
赛事分组
学前组、小学A组、小学B组、初中组
艺术表演类
一、报送方式
1.艺术表演类比赛的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在10月20日18:00前将参赛作品(视频作品采用 MP4 或 MPEG 横屏格式,时长按组别要求,宽高比例为 16:9,标准分辨率为720P或1080P。)发送至邮箱:nyc62627337@163.com,文件名为选手姓名➕参赛项目➕组别➕作品名。2.艺术作品类比赛的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在10月20日18:00前将参赛作品送至(邮寄或线下每周二至周六上午9:00至12:00:下午14:00至17:00交至一楼招生宣传部)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晨峰路3号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,并在作品背面备注参赛选手及参赛作品相关信息(选手姓名➕联系方式➕组别➕作品名)。
二、项目说明
可以个人参赛,也可以 4人以内组合参赛。注意:录制背景简单无文字或图标,不加特效、滤镜,不剪辑,拍摄机位尽量固定,不做自我介绍直接表演。
器乐:分键盘(手风琴、钢琴、电子键盘、口风琴等)、西洋乐(吉他、小提琴、萨克斯、打击乐、马林巴、长笛、长号、圆号、 小号等)和民乐(扬琴、唢呐、陶笛、中阮、葫芦丝、巴乌、竖笛等)三类, 演奏形式可以是独奏、重奏、小组合。器乐类节目由参赛选手自选1首曲目,表演时间学前组不超过3分钟,其余组别不超过4分钟。演奏时要求背谱,除架子鼓外,其它类别乐器均不使用伴奏音乐。
舞蹈:表演成品舞蹈节目1个,可以是单人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或不超过4人的舞蹈节目。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,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,小学B组、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。
朗诵:朗诵内容可为小故事、诗歌、童话、寓言、散文等。节目表演一律使用普通话,要求背稿。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,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,小学B组、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。表演时不使用扩音设备,不使用伴奏音乐。
艺术作品类
1.项目说明
绘画:包括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粉画、装饰画、儿童画、 线描、卡通漫画等。作品尺寸不超过 60×40 厘米(国画除外),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,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。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、1名指导教师。
书法:分软笔书法(篆刻)和硬笔书法两类。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,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为16开,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、1名指导教师。
2.参赛要求
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;严禁使用高仿、抄袭、复制作品参赛;入围决赛选手须按照现场决赛参赛证上的参赛时间、地点,凭决赛参赛证参加决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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